时间:2017-01-25 点击: 次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被处理的远大乡韩涛砖厂至今还在生 兰西县非法占地岂能一罚了之产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 李堂平 报道 (2007年6月14日刊发) 村民提供给记者一份《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份2005年7月3日发出的“兰土监字2005007号”决定书是给该县远大乡韩涛砖厂的。决定书说:“你单位于2005年春季未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批,擅自租用远大乡新发村农民承包地3.2165万平方米堆放砖坯子作为晾晒场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44条和《黑龙江土地管理条例》第22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占地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76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限期于2005年7月末之前退出非法占用得到耕地并恢复原耕地种植条件。2、并处非法占用耕地每平方米2元的罚款。” 日前,《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在村民的带领下来到这个“远大乡砖厂”,看到不少工人正在忙碌地工作生产出的红砖堆在耕地里,周围还有不少农作物。记者在现场看到该砖厂没有按照处罚决定退出耕地并恢复种植条件。据介绍,老板韩涛交了6万余元的罚款后就没有人来管了,而且该砖厂2006年也曾被有关部门“罚款”。 据知情人介绍,交罚款后仍然占地的不仅是韩涛一家砖厂。 在村民们的带领下,《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驱车调查了一些被占用土地的现场。从哈黑公路兰西段开始到北安乡几公里的路程记者发现就在公路侧竟有近十处砂场而砂场所在的土地上还有不少农作物的短秸秆。有的砂场间距不足100米。 在该县远大乡胜利村我们见到了一砖厂:在护栏维护的大片土地旁,厂主赵正有的砖厂矗立在一片土地中,周围是一些短节的秸秆。据当地农民介绍,该砖厂占地大约150亩左右。 在康荣乡荣家沟屯,生长着农作物的耕地上,有一个砖厂正在生产。该砖厂占地面积在200亩以上,并且在砖厂附近有两处被深挖取土后已渗出水的大深坑,面积约90亩。 平山镇砖厂紧挨着公路的防护树,记者看到不少工人在忙碌。身后因取土留下的深坑,显得尤为扎眼。村民说这个砖厂占地面积不少于200亩。 记者走访了10多个占地现场,发现村民们反映的多处占地确实存在且面积都不小。当中有公司取土、建砖厂、修建物流公司和药厂、迁建平山镇政府、迁建看守所、修建砂场、牲畜市场等。 有村民拿出一份由兰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公室于1998年制作的《兰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按这图上标示,这些被占用的耕地就是基本农田。而每个砖厂占地,除了厂房外还有取土、堆放砖坯都需要土地,而取土造成的深坑都没有办法复垦。一个砖厂一般占地150亩以上,该县多处砖厂,毁坏了上千亩土地。有村民说,砖厂厂主富了,这些不该被占用的耕地却日渐荒芜起来,有时甚至已经成为废地。 这些砖厂取土制砖的土地及其他占地场所经过了审批没有?记者来到兰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胡之文称忙着要开会,便安排该局纪检书记李士录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李士录书记说知道群众投诉的事情。记者请其出示该县远大乡胜利砖厂、平山镇民兴砖厂以及公路边砂场等地方的占地手续时他认真记下后表示要开会,当时没时间找并答应查找后传真给记者。回京后记者多次电话联系胡局长,其答复还在找批复文件,4月19日,记者再次要求其提供占地现场的批复手续时,但截至发稿时,对方也没有回复本报。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黑龙江省兰西县国土局对非法占地行为为何一罚了之?本报将进一步予以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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